#生活中的法律#
【律師函/存證信函/律師存證信函】
傻傻分不清楚?🤔
律師函…就是律師寫的信函
存證信函…就是去郵局寄有留存的信函
律師存證信函…就是律師幫你寫,去郵局寄有留存的信函
………..咦>這樣有看沒有懂啦😵
其實就意思表示來說,效果都一樣,都有傳達的效果(就是讓對方知道你在講什麼)
只不過
律師函是由律師幫你寫的,所以在事件處理的意思表達時會考慮法律要件或用語。
存證信函通常是自己寫的,因為不是法律專業,在表達意思時,有時在法律要件或用語上未盡完善。
律師存證信函,則是律師考慮法律要件及用語後幫你寫,再去郵局寄有留存的信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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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師建議處理原則是,因為事件處理有些需注意法律要件,有些則需注意通知證據之留存,所以:小事自己寫存證,擔心就找律師寫律師函,大事請律師寫律師存證信函
下面的圖,分得出來了嗎?
圖1律師存證信函,圖2律師函,圖3存證信函